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困难认定的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参加广东省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认定成功。
二、资助标准
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
特别困难2320元;困难1850元;一般困难1318元。
三、申请要求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核实困难认定等级及金额。按时、保质完成申请工作。
2.各学院在2026年11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全国资助系统国家助学金采集表(附件2.电子版,此表中的资助标准、应发金额、实发金额均按照困难等级金额填写秋季学期的金额,发放日期填写20261030,申请理由填写代码表里面的代码)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四、其他事宜
1.拟获得2026-2027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不包含退役士兵在校生认定成功的学生,此部分学生获得退役士兵助学金,特别困难等级会补差额)(见附件1)。
2.联系人:左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33。
附件:1.拟获得2026-2027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
2.全国资助系统国家助学金采集表(电子版)
附件1.拟获得2026-2027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