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风建设工作,表彰在学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按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风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风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总结工作,并于2024年7月1日前提交总结报告以及支撑材料至学生处思政科。
二、考核评价支撑材料作为评分依据应参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风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序进行分类整理,所提交的材料须包含目录清单和佐证材料,提交电子版至思想教育与管理科邮箱,提交纸质版至行政楼312室。
三、2023-2024学年度学风建设考核评选6个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获得学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学院推选1名学风建设优秀个人。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总结工作,未按时提交自评材料的单位不列入考评范围。各学院在考核评价中的问题及建议请与学生处思想教育与管理科联系。
五、联系人:柴伟强
联系电话:020-36903244
思想教育与管理科电子邮箱:xscsz@gcu.edu.cn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2024年6月4日